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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用电安全提示

发布时间:2026-02-04 阅读次数:22

在学校学习、生活期间,每个人都希望能够安全健康的度过每一天,但由于部分同学缺乏对用电安全的认识和了解,存在安全事故隐患。为切实保障学院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,大家要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掌握有关安全用电知识,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。

一、注意用电安全,离开寝室、实验室、研究生工作室等场所时及时切断所有电源。

学生在离开寝室、实验室、研究生工作室等场所时,要及时切断寝室电源,避免电器长时间无人看管,造成电器绝缘老化和短路打火,发生火灾。由于部分学生的疏忽和大意,容易导致学生宿舍等场所发生火灾事故。因此,用电安全是大学生在学校生活中最基本的常识。

二、 禁止私自乱拉电线,禁止使用无证电焊机和违章大功率电器,禁止私自改装电路或私自加装照明灯具。

严禁在宿舍、实验室、研究生工作室等场所使用热得快、电饭锅、电热杯等电热器具。严禁在宿舍、实验室、研究生工作室等场所内私接电线,随意增加用电设备。严禁使用与所学专业不相符合的电器,如电炉、电烙铁、电熨斗等,不能私自更改电源线路,更不能随意将接线板放置在床头柜上。严禁使用有安全隐患的电器,如:电水壶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。严禁使用劣质电器及三无产品,防止因质量问题造成触电和火灾事故。严禁在宿舍内抽烟,乱扔烟头,以防引起火灾;严禁使用酒精炉等明火设备;不能在宿舍内烧纸、焚香,不能将易燃物品堆放在室内,严禁使用明火。因违规用电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,由当事人负全责。

三、 严禁在宿舍、实验室、研究生工作室等场所内使用大功率电器、电炉等,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用具。

严禁在宿舍、实验室、研究生工作室等场所内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用具,宿舍、实验室、研究生工作室等场所内禁止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,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等灶具。宿舍内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,保持良好的用电秩序,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汽油、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。不准在宿舍内和阳台上堆放杂物或摆放物品。严禁在床上吸烟或乱扔烟头。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和宿舍。

四、不得随意更改电路。

严禁私自接拉电源,不得私自移动和拆除用电设备,如发现电线破损、漏电、设备损坏等现象,要及时报备,申请报修,同时暂停使用。严禁非电工人员擅自接拉线路。

五、如有同学触电的意外情况,应立即切断电源,并及时通知校医院或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急救。

若同学因触电而造成昏迷,应立即采取心肺复苏的急救措施,并立即通知校医院进行急救。同时,立即将情况向学院领导、学生培养办公室上报。

给宿舍安全上把“锁”:这些防火细节请查收

1.大功率违规电器不能碰!像热得快、电暖器、电热毯、电磁炉这些,看着方便,但功率太大很容易引发电路过载起火,“三无”电器更是没保障,千万别抱着侥幸心理往宿舍带。

2.锂电池充电要注意!电瓶车、平衡车、无人飞行器、模型和实验用的锂电池绝对不能进宿舍、楼道、门厅这些地方充电,不合格的高倍率锂电池不能购买,“飞线充电”更是危险加倍,一定要杜绝这种行为。锂电池充电宝最好使用有国家3C认证的产品,另外,不要过载充电,充电时不离人!

3.日常电器使用要规范!别自己随便拉电线、网线,充电线也别空插在插座上,手机、电脑充完电后,记得及时拔掉电源,做到 “人走电断、人睡断电”,养成随手断电的好习惯。

4.明火和吸烟要禁止!宿舍、楼道等公共区域都不能吸烟,乱弹烟头足以引燃晾晒棉被、衣物等物品,一点小火星都可能酿成大事故,一旦发生,肇事者要承担法律责任,从源头把明火隐患掐灭才靠谱。

5.易燃杂物要清理!别在楼道里堆杂物,也别堵塞消防通道,这些通道是紧急情况下的“生命通道”,房间里、阳台上,快递纸壳、泡沫箱、海绵垫、易燃杂物别堆积,一定要时刻保持整洁通畅。

6.应急技能要掌握!要熟悉宿舍楼的消防通道、安全出口位置,熟悉墙式消火栓、灭火器的位置,并会熟练使用。牢记火灾逃生“低姿弯腰、捂住口鼻、不乘电梯、快速撤离” 的基本准则。遇到火灾时保持冷静,不慌乱、不拥挤,有序撤离至安全区域后及时联系思政教师或辅导员,确保全员安全。

《厂长资源 学生公寓管理办法(2023版)》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,公寓楼内禁止下列行为:

  • 在公寓楼内或寝室内吸烟。
  • 使用违规电器(如电冰箱、洗衣机、电炉、热得快、电热壶、电吹风、电热杯、电热毯、取暖器、电磁炉等)。
  • 违章用电、私拉电线、接拉床头灯、擅自更改变动电路及装置等。
  • 将电瓶车或车用电瓶带进楼内存放或充电。
  • 楼内停放自行车或在楼内公共场所、通道堆放私人物品。
  • 使用酒精炉、烧烤炉、点蜡烛、焚烧废纸杂物等。
  • 在公寓楼内烧煮食物。
  • 藏有法定违禁物品或危险物品(如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、剧毒、放射性物品、细菌和病毒标本等)、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、酗酒闹事、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。

学生违反上述规章制度,学生处生活园区管理中心根据情况,给予批评教育;情节严重的,依照《厂长资源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进行处理

学生因违反上述规章制度受到纪律处分,或故意扰乱园区秩序造成恶劣影响,或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,生活园区可以取消其校内学生公寓住宿资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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